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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采取“三禁止”措施防治大气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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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采取“三禁止”措施防治大气环境污染
通联部主任.侯义高;调研员.谢朝明

副县长乔澍(前排中)查看环保无烟肉制品熏制点
2020年12月23―24日,巫山县政府副县长乔澍带领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城郊望霞公园环保无烟肉制品熏制点、江东新区红叶广场及景观项目建设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采取“三禁止”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不受影响。禁止随意烟熏腊肉 县城及城郊居民如需要熏制腊肉、香肠等肉制品的一律到指定地点进行环保无烟熏制,不得随意在城区背街小巷、房屋楼顶、城郊路边等进行熏制,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副县长乔澍(前排中)检查建筑工地 
禁止建筑施工扬尘 所有建筑工地尤其是连片集中施工的工地,都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上齐污染防治设施,加大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运输车辆、城市街道等洒水、喷水、清冼频率,降低扬尘对环境的污染。禁止烧火土和树叶 巫山人有在冬、春季节烧火土、树叶集肥料的习惯。要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城市郊区的村民在责任地和责任山上烧火土;城区居民在楼顶随便燃烧树叶、树枝及其他杂物。

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现场
县生态环境局立即召开县城管局、住建委、新城管委会、交巡警大队、巫峡镇、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建平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通报情况,划分任务,明确责任:城管局加强城区道路洒水作业和烟熏腊肉的管控;住建委加强所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新城管委会加强江东新区及所辖范围内扬尘管控;交巡警大队严格查处高污染车辆;生态环境局加强餐馆油烟净化器运行检查;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编辑.梁大宏:实习编辑.金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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